【預告】5/13(一)起,第三階段頁面上方功能列以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 前往查看

民法(含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甲女生一子乙,為掩飾其未婚生子之情形,乃收養乙為養子。其收養關係之效力為何?
(A)A有效
(B)B無效
(C)C得撤銷
(D)D效力未定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WinMax Lin Wi 高一上 (2013/09/29)
第 1073-1 條 下列親屬不得收養為養子女: 一、直系血親。 二、直系姻親。但夫妻之一方.....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2F
william 國一下 (2015/10/15)
第 1065 條
非婚生子女與其生母之關係,視為婚生子女,無須認領。

甲女生一子乙,為掩飾其未婚生子之情形,乃收養乙為養子。其收養關係之效力為何?(A..-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