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將其土地為乙設定抵押權後,在該土地上建造房屋一間,乙於強制執行程序中聲請法院將甲之房屋與土地併付拍賣,對該房屋拍賣之價金,法院應如何處置?
(A)由乙優先受償
(B)由甲、乙按比例受償
(C)由甲取得
(D)由法院酌定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57), B(68), C(673), D(16), E(0) #366054
統計: A(157), B(68), C(673), D(16), E(0) #366054
詳解 (共 3 筆)
#485847
民法877條土地所有人於設定抵押權後,在抵押之土地上營造建築物者,抵押權人於
必要時,得於強制執行程序中聲請法院將其建築物與土地併付拍賣。但對
於建築物之價金,無優先受清償之權。
乙抵押權人無優先受償之權
37
0
#740930
對土地價金有優先受償權
對房屋價金沒有優先權
因為他是抵押土地
馬~~差看兩個字 答案就顛倒~
13
0
#1378467
乙不是還是有受償權,只是沒有優先而已嗎@@?
2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