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試題詳解

試卷:98年 - 98 公務升官等考試_薦任_法制、智慧財產行政、消費者保護:民法#5420 | 科目:民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98年 - 98 公務升官等考試_薦任_法制、智慧財產行政、消費者保護:民法#5420

年份:98年

科目:民法

甲經營機車行,由乙機車材料行供應零件,並約定每筆交易均應載明於字據。如甲向乙訂購某批零件的帳單記載「貨 款總共肆萬陸仟參佰伍拾元(46,530.00 元),…前開肆萬伍仟陸佰參拾元請於十二月一日前付清為荷。」請問甲就 該批零件對乙的付款義務,其金額應以下列何者為準?
(A)肆萬伍仟陸佰參拾元
(B) 46,530 元
(C) 0 元。無付款之義務
(D)肆萬陸仟參佰伍拾元
正確答案: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1 筆)

推薦的詳解#4904670
未解鎖
參民法第4條、第5條 第 4 條:關於...
(共 13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