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消費爭議時,下列何者非消費者保護法所規定之申訴對象?
(A)企業經營者
(B)消費者保護團體
(C)民意代表
(D)消費者保護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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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26), B(102), C(2492), D(105), E(0) #198082
統計: A(426), B(102), C(2492), D(105), E(0) #198082
詳解 (共 6 筆)
#233175
| 第 43 條 | 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因商品或服務發生消費爭議時,消費者得向企業經營 者、消費者保護團體或消費者服務中心或其分中心申訴。 企業經營者對於消費者之申訴,應於申訴之日起十五日內妥適處理之。 消費者依第一項申訴,未獲妥適處理時,得向直轄市、縣 (市) 政府消費 者保護官申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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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8730
消費者得向企業經營者、消費者保護團體或消費者服務中心或其分中心申訴。企業經營者對於消費者之申訴,應於申訴之日起十五日內妥適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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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008
消保法第4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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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85107
民意代表?除了會施壓基層公務員還會做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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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69346
消費者保護法第43條第1項
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因商品或服務發生消費爭議時,消費者得向企業經營者、消費者保護團體或消費者服務中心或其分中心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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