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經總統宣告解散後,應於何時舉行立法委員選舉?
(A)解散後三十日內
(B)解散後六十日內
(C)解散後三個月內
(D)解散後六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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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53), B(1482), C(215), D(15), E(0) #198720

詳解 (共 3 筆)

#454941

總統於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後十日內,經諮詢立法院院長
後,得宣告解散立法院。但總統於戒嚴或緊急命令生效期間,不得解散立
法院。立法院解散後,應於六十日內舉行立法委員選舉,並於選舉結果確
認後十日內自行集會,其任期重新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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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8840

容易搞混!!

立法院解散後,應於60日內舉行立法委員選舉,並於選舉結果確認後10日內自行集會,其任期重新起算。

 

立法院立法委員自第七屆起一百一十三人,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於每屆任滿前3個月,依左列規定選出之,不受憲法第六十四條及第六十五條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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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681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 39 條

公職人員選舉,應於各該公職人員任期或規定之日期屆滿十日前完成選舉
投票。但重行選舉、重行投票或補選之投票完成日期,不在此限。
總統解散立法院後辦理之立法委員選舉,應於總統宣告解散立法院之日起
,六十日內完成選舉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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