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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甄◆教育專業科目-幼教題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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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九條:父母或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之兒童及少年之人違反第五十一條(六歲以下獨處)規定者,處多少罰緩?
(A)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
(B)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
(C)五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
(D)四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
教甄◆教育專業科目-幼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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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自編}#8507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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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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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私人筆記( 0 )
最佳解!
陳奕瑄
大一上 (2013/12/14)
法規名稱(Title):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公發布日(Date):2011.11.30第五十一條 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不得使兒童獨處於易發生危險或傷害之環境;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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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113就是要上榜
國三上 (2016/04/14)
名 稱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修正日期
民國 104 年 12 月 16 日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
連結舊法規內容
本法 104.12.16 修正之第 33-2 條,自公布後二年施行;第 90-2 條第
1 項自公布後三年施行;第 90-2 條第 2 項自公布後五年施行。
第 51 條
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不得使六歲以下兒童或需 要特別看護之兒童及少年獨處或由不適當之人代為照顧。
第 99 條
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違反第五十一條規定者,處 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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