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法第66-1 條
本人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結婚證明書、離婚證明書、婚姻紀錄證明書 、遷徙紀錄證明書或姓名更改紀錄證明書;本人不能親自申請時,得以書 面委託他人為之。
前項證明書格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結婚證明書和離婚證明書格式由何機關訂定? (A)直轄市政府 (B)縣市政府 (C..-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