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社會上只有甲、乙兩人,其效用函數不同且效用的高低僅由各自的所得多寡來決定,而且甲、乙兩人的所得邊際效用是遞減的。如果在目前的所得分配之下,甲的所得邊際效用大於乙的所得邊際效用,為了使社會福利函數W=U甲+U乙之值最大,政府應該:
(A)移轉甲的所得給乙
(B)移轉乙的所得給甲
(C)甲乙二人自行協商
(D)使兩人的效用水準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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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8), B(235), C(17), D(64), E(0) #311063
統計: A(68), B(235), C(17), D(64), E(0) #311063
詳解 (共 6 筆)
#3291922
所得邊際效用遞減,代表所得的邊際效用隨著所得的增加而減少。
甲的所得邊際效用大於乙,代表乙的所得高於甲。
W=U甲+U乙,為簡單功利主義的社會福利函數,主張每人的所得均等時,社會福利最大。
故移轉所得較高的乙的所得給甲,將使整個社會的福利提高,而社會福利最大時(W值最大),甲乙所得會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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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8838
高所得移轉給低所得,福利不斷提高,最終使所有人的所得水準完全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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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090
為何D不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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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96328
請問選項(D)錯在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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