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資料一:墾戶向官府申請開墾,多先從同鄉募集龐大資本與勞動力。加上 早期從大陸偷渡來臺的流民大多一貧如洗,多會投靠同祖籍有資金的墾 戶,以獲得種子和墾具;尤其是開墾靠近生番之地需要自衛武力,佃戶藉 此也可獲得權利和生命的保障,此種具有作戰能力的開墾組織甚為普遍。
資料二:清領時期治臺官員對流民的治安問題,十分頭痛,因無法管理, 都交給墾戶自行負責。所以墾戶可決定佃戶生死,佃戶也奉墾戶為領袖; 兩者關係超出純粹土地的經濟關係,已略具有行政和司法的主從關係。
根據上述資料,下列何者是清領初期拓墾組織的特色?
(A) 來臺移民所居住地,常會是同祖籍者共居
(B) 墾戶多是由官員兼任,故有行政司法大權
(C) 開墾時若出現糾紛,往往會引發分類械鬥
(D) 墾戶若要魚肉鄉里,將成聚眾生事的土豪
(E)官員與墾戶合作開發,展現積極管理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