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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檢◆國貿業務-乙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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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 - 20000 國貿業務 乙級 工作項目 04:貿易單據製審 101-167(2026/01/06 更新)#136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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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15年 - 20000 國貿業務 乙級 工作項目 04:貿易單據製審 101-167(2026/01/06 更新)#136358 |
科目:
技檢◆國貿業務-乙級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15年 - 20000 國貿業務 乙級 工作項目 04:貿易單據製審 101-167(2026/01/06 更新)#136358
年份:
115年
科目:
技檢◆國貿業務-乙級
複選題
123. 依《銀行間辦理轉押匯業務合作要點》之規定,有關轉押匯之敘述,下列哪些正確?
(A)拒付時應由第二押匯銀行向開狀銀行交涉,第一押匯銀行則應主動提供相關資料,但不得逕向開狀銀行交涉
(B)第一押匯銀行對押匯單據負審查責任,惟第二押匯銀行亦得對單據之審查結果提供書面意見
(C)第二押匯銀行負責寄單及求償
(D)第二押匯銀行兼為保兌銀行時,應依據 UCP 規定處理保兌信用狀項下單據,不適用本合作要點 。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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