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十月三十一日起,汽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受吊扣駕駛執照處分者,其原領有駕駛執照之有效期間至何時為止?(A)至年滿七十五歲止。(B)至受吊扣處分期間屆滿之日 止。(C)至受吊扣處分起六年止。(D)原領有駕駛執照仍屬有效,並得免換發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