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20.關於公務員懲戒制度之說明,下列何者錯誤?
(A)公務員懲戒委員會非屬司法機關
(B)不服公務員懲戒議決,不得提出上訴
(C)懲戒處分影響人民服公職權利
(D)懲戒處分之審議應符合正當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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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081), B(3936), C(618), D(79), E(9) #852023
統計: A(8081), B(3936), C(618), D(79), E(9) #852023
詳解 (共 10 筆)
#1349741
公懲會一級一審
50
3
#1107598
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42
1
#3234680
懲處:行政
懲戒:司法
37
1
#1215625
http://law.moj.gov.tw/Law/LawSearchResult.aspx?TPage=1&p=A&f=g&t=E1F1A1A2&SC=G&OLDK1=公務人員懲戒法&k1=公務員懲戒法 現在已修法 沒有再審議了 只有再審
31
3
#3779944
司法懲戒
救濟:公懲會合議庭(一級一審),不服可提起再審(30日內提出)。
9職等以下⇨ 送公懲會
10職等以上⇨ 送監察院再送公懲會
17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