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22. 舉發車輛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時,下列哪些情形應當場暫代保管其駕駛執照?
(A)持逾期之駕駛執照駕車
(B)職業汽車駕駛人逾期審驗半年以上
(C)使用註銷之駕駛執照駕車
(D)駕車於應繳費之公路強行闖越收費站逃避繳費

(E)使用他車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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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 B(7), C(11), D(2), E(2) #3443570

詳解 (共 3 筆)

#7334211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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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42406
1. 題目解析 本題是針對交通管理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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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96266

(一)使用偽造、變造、矇領、吊銷或註銷之駕駛執照駕車。 (二)持逾期之駕駛執照駕車。 (三)職業汽車駕駛人逾期審驗一年以上。 (四)汽車駕駛人駕車於應繳費之公路,強行闖越收費站逃避繳費,致收費人員受傷或死亡。 (五)汽車駕駛人有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一項各款、第二十九條之二第一項、第二項、第三十條第一項各款、第二項或第三十條之一第一項之情形,因而致人重傷或死亡。 (六)汽車駕駛人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或其相類似之管制藥品,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 (七)汽車駕駛人有本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二項、第三項至第五項前段之情形。 (八)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經警察機關設有告示執行本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一項測試檢定之處所,不依指示停車接受稽查,或拒絕接受本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一項之測試檢定。 (九)汽車駕駛人有本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二項、第三項之情形。 (十)汽車駕駛人有本條例第四十四條第四項之情形。 (十一)汽車駕駛人有本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二項、第三項之情形。 (十二)汽車駕駛人有本條例第五十四條各款之情形因而肇事。 (十三)汽車駕駛人有本條例第六十一條第一項各款及第四項之情形。 (十四)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而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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