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25.根據內政部警政署組織法第 2 條規定,內政部警政署掌理全國性警察業務,並辦理下列哪些事項?
(A)警衛安全、拱衛中樞、準備應變及重大、緊急案件處理之規劃、執行
(B)交通安全維護、交通工程秩序整理、交通事故處理及協助交通安全宣導之規劃、督導
(C)警備治安、保障集會遊行、槍砲彈藥刀械管制、自衛槍枝管理及民防之規劃、督導
(D)社會保防、戶口查察與社會治安調查之協調、規劃及督導
(E)入出國與飛行境內民用航空器及其載運人員、物品安全檢查之規劃、執行 .
詳解 (共 6 筆)
未解鎖
第2條(掌理事項) 本署掌理全國性警察...
未解鎖
本署掌理全國性警察業務,並辦理下列事項:...
未解鎖
第 2 條 本署掌理全國性警察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