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28. 警察人員駕車執行下列哪些緊急任務時,得啟用警示燈及警鳴器,依法行使交通優先權?
(A)行駛路肩或路肩停車
(B)搶救災難或重大事故,馳往現場
(C)現場處理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D)緝捕現行犯、逃犯
(E)取締重大交通違規不服攔檢稽查,不立即制止,有危害交通安全之虞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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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5), B(1317), C(15), D(1309), E(1303) #1765478

詳解 (共 2 筆)

#3064883

(一)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3條、99條之規定,警備車執行任務時,得不受行車速度之限制且於開啟警示燈及警鳴器執行緊急任務時,得不受標誌、標線及號誌指示之限制,先予敘明。 (二)另所稱緊急任務非緊急任務,依內政部警政署「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第2點規定,警察人員駕車應遵守道路交通法規及下列原則,始能依法行使交通優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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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下列
緊急任務時,得啟用警示燈及警鳴器,依法行使交通優先權,惟仍應顧及行人及其他車輛安全: 1)搶救災難重大事故,馳往現場。
(B) 2)緝捕現行犯、逃犯(D) 3)取締重大交通違規不服攔檢稽查,不立即制止,有危害交通安全之虞者。(E) 4)執行其他緊急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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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下列
非緊急任務時,得啟用警示燈,但不得任意啟用警鳴器 1)執行專案勤務、路檢及重點巡邏任務。 2)維護交通秩序或本身安全。 3)現場處理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C) 4行駛路肩或路肩停車。處理其他事件,必須啟用警示燈者(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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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啟用警示燈及警鳴器狀況(一)搶救災難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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