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32.下列何者係屬各級勤務指揮中心對勤務事項之管制項目?
(A)計畫管制
(B)出勤及收勤管制
(C)定時定點報告
(D)事故通報
(E)勤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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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536), B(1851), C(1792), D(754), E(1433) #3234378
統計: A(1536), B(1851), C(1792), D(754), E(1433) #3234378
詳解 (共 3 筆)
#6327568
二十六 、各級勤指中心對勤務事項之管制項目規定如下
(一)計畫管制
(二 出勤及收勤管制:巡邏、守望或臨檢等勤務,出勤及收勤時均應向勤指中心報告 。
(三 備勤勤務受理民眾臨櫃或電話報案,需離開勤務機構時,應向勤指中心報告。
(四 勤務動態管制:
1. 巡邏勤務採定時報告為原則,其時距及次數由各警察局自行規定。但每一小時不得少於一次 。
2. 到達、離開或轉換目標地點及變更勤務項目時,應向勤指中心報告 。
3. 員警駕駛裝有全球衛星定位系統 ( 之警車執勤或攜行警用行動載具並開機登入雲端勤務派遣系統者,由執勤人員運用地理資訊系統 ( 或雲端勤務派遣系統管制,可免定時定點報告。
4. 巡邏勤務違反定時定點報告或勤務抽呼查詢時,依警察人員獎懲標準懲處 。
5. 遇可疑人或車,應於盤查盤檢前,先報告勤指中心登記實施地點、被盤查人外顯行為、衣著及車輛顏色、號牌等相關特徵資料;盤查結束後應報告勤指中心,以利管制。
五 )勤務查詢:對巡邏勤務不定時實施抽呼查詢,員警盤查人車結束未主動回報或必要時,主動追查 。
→下列何者係屬各級勤務指揮中心對勤務事項之管制項目?
(A)計畫管制(B)出勤及收勤管制(C)定時定點報告(D)事故通報(E)勤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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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96744
警察機關勤務指揮中心作業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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