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汽車駕駛人有下列何種情形,因而致人受傷或死亡,依法應負刑事責任者,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A)未領有駕駛執照 (B)酒醉駕車(C)連續闖紅燈 (D)超過最高限速 40 公里以上(E)行近行人穿越道不依規定讓行人優先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