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36.下列有關國民教育辦理之原則與階段等之敘述,何者正確?
(A)凡七歲至十六歲之國民,應受國民教育
(B)對於資賦優異之國民小學學生,縮短其修業年限二年
(C)國民教育分為二階段:前六年為國民小學教育;後三年為國民中學教育
(D)國民補習教育,由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附設國民補習學校實施
(E)國民教育在養成德、義、禮、仁、恥均衡發展之健全國民為宗旨
國文與憲法5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A)凡七歲至十六歲之國民,應受國民教育 ...
未解鎖
整理如下:國民教育法第 3 條國民教育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