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44 關於消費訴訟,下列敘述何者為錯誤?
(A)由消費關係所發生之法院管轄
(B)消費者保護團體只要設立 2 年以上,即可以自己名義替消費者提起訴訟
(C)消費者保護團體以自己名義替消費者提起訴訟,其標的價額超過新臺幣 60 萬者,超過部分免繳裁判費
(D)企業經營者敗訴時,法院得依職權宣告減免擔保之假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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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2), B(152), C(55), D(130), E(2) #1939504

詳解 (共 3 筆)

#4122650

(A)正確

消保法第47條:

消費訴訟,得由消費關係發生地之法院管轄


(B)錯誤

消保法第49條第一項:

消費者保護團體許可設立二年以上,置有消費者保護專門人員,且申請行政院評定優良者,得以自己之名義,提起第五十條消費者損害賠償訴訟或第五十三條不作為訴訟。

(除設立二年以上,還要置有消費者保護專門人員,且申請行政院評定優良者,才能以自己名義提起訴訟)


(C)正確

消保法52條:

消費者保護團體以自己之名義提起第五十條訴訟,其標的價額超過新臺幣六十萬元者,超過部分免繳裁判費。


(D)錯誤

消保法第48條:

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及其分院得設立消費專庭或指定專人審理消費訴訟事件。

法院為企業經營者敗訴之判決時,得依職權宣告為減免擔保之假執行

(應為假執行而非假處分)


故此題答案應為複選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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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3286
原本答案為B,修改為B,D
(共 15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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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77493

第 2 條

本法所用名詞定義如下:五、消費訴訟:指因消費關係而向法院提起之訴訟。

第 49 條

消費者保護團體許可設立二年以上,置有消費者保護專門人員,且申請行政院評定優良者,得以自己之名義,提起第五十條消費者損害賠償訴訟或第五十三條不作為訴訟。

第 52 條

消費者保護團體以自己之名義提起第五十條訴訟,其標的價額超過新臺幣六十萬元者,超過部分免繳裁判費。

第 48 條

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及其分院得設立消費專庭或指定專人審理消費訴訟事件。

法院為企業經營者敗訴之判決時,得依職權宣告為減免擔保之假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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