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46 大陸船舶未經許可進入禁止水域從事漁撈行為,遭海巡機關扣留其船舶後,經查證其上船員有特定違法行為 者,應沒入之。有關沒入船舶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搶劫臺灣地區船舶之行為
(B)攔截人員非法入境之行為
(C)傾倒廢油,嚴重污染海域之行為
(D)對執行檢查任務之船舶有敵對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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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7), B(206), C(235), D(89), E(4) #1189189
統計: A(67), B(206), C(235), D(89), E(4) #1189189
詳解 (共 4 筆)
#1384433
第 43 條 依前條規定扣留之船舶,由有關機關查證其船上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沒入之: 一、搶劫臺灣地區船舶之行為。 二、對臺灣地區有走私或從事非法漁業行為者。 三、搭載人員非法入境或出境之行為。 四、對執行檢查任務之船艦有敵對之行為。 扣留之船舶因從事漁撈、其他違法行為,或經主管機關查證該船有被扣留二次以上紀錄者,得沒入之。 扣留之船舶無前二項所定情形,且未涉及違法情事者,得予以發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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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4435
B也是錯的,搭乘人員非法入出境,不是攔截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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