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46. 近年來國際間愈來愈重視「犯罪被害人保護」制度,強調對被害人及其家屬的程序保障、身心創 傷的彌補、平復、生活重建,以及與加害人間的關係修復。我國也有《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並在 性侵害、家庭暴力、人口販運等防制法律中加入被害人保護機制,近年也開始推行修復被害人與 加害人關係的新措施。請問,下列何者符合上述被害人保護制度的精神?
(A)落實死刑的執行
(B)讓加害人負起責任
(C)給予被害人金錢補償
(D)促成被害人與加害人的對話
(E)將執行刑罰的權力交給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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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 B(134), C(137), D(105), E(2) #608382

詳解 (共 10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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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也開始推行修復被害人與 加害人關係的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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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成被害人與加害人的對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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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8026

Q:修復式司法有哪些主要的實施模式?

A:目前世界上已有逾20個國家運用修復式司法,且依國情發展出不同的模式,主要有被害人與加害人調解、家庭協商會議、和平圈、社區修復委員會,說明如下:

1.    被害人與加害人調解

被害人與加害人調解是被害人及其利害關係人(團體)與加害人在安全的環境中會面,並且進行與犯罪事件有關之結構性討論的過程。這種討論往往由一位有訓練的促進者來召集協助,被害人能夠藉此機會告訴加害人有關犯罪造成的身體、精神及財產損害,也可以直接參與討論發展由加害人來賠償的協議。亦被稱為加/被害人間的〝對話〞。

2.    家庭協商(團體)會議

家庭協商會議是將受犯罪事件影響的所有人員,包括加/被害人(及各自的支持者)、家庭人員等聚在一起,共同討論該事件的解決方式。其主要運用在少年犯罪,紐西蘭1989年「兒童、青年及其家庭法案」是首先立法明文採用,1990年代中期後,澳大利亞、美國、英國、加拿大等國也受其影響紛紛採行。

3.    和平圈

和平圈是運用傳統的印地安人儀式將被害人、加害人(及雙方支持者)、法官、檢察官、辯護律師、警察及社區相關人士均聚集在一起,以誠懇態度共同對事件尋求瞭解,然後探討治療受傷害人員及預防犯罪的必要步驟。無論是少年犯罪或成人犯罪均可適用之。

4.    社區修復委員會

社區修復委員會是由一小群體之地方百姓所組成,他們受過專業訓練,能與加害人進行面對面的公開討論。在與加害人討論其犯行的不良後果後,他們會與加害人共同擬出一套修復與補償計畫,加害人必須承諾在一特定期間內完成此一計畫。在此特定期間後,委員會會向法院提出報告,說明加害人的履行狀況,委員會的任務至此也就完成。

  上述4種實務運作模式中,以被害人與加害人調解最被廣泛運用,因此,法務部推動修復式司法之初,也先採用這類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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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4980
:肇事逃逸,不知誰是肇事者時,是不是也可以申請補償?
A:可以
Q:要向那個單位申請呢?
A:犯罪地的地檢署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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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211
第5條(犯罪被害補償金種類及支付對象)   犯罪被害補償金之種類及支付對象如下:   一、遺屬補償金:支付因犯罪行為被害而死亡者之遺屬。   二、重傷補償金:支付因犯罪行為被害而受重傷者。   三、性侵害補償金:支付因性侵害犯罪行為而被害者。   前項補償金應一次支付。但得因申請人之申請分期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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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4981
:我國的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什麼時候開始施行?
A:從 87 年 10 月 1 日正式施行。
3.Q:犯罪被害人保護法適用於所有的犯罪被害案件嗎?
A:不,只適用於因他人犯罪而被害死亡或受重傷的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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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212
第12條(國家支付補償金後之求償權)   國家於支付犯罪被害補償金後,於補償金額範圍內,對犯罪行為人或依法應負賠償責任之人有求償權。   前項求償權,由支付補償金之地方法院或其分院檢察署行使。必要時,得報請上級法院檢察署指定其他地方法院或其分院檢察署為之。   第一項之求償權,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於支付補償金時,犯罪行為人或應負賠償責任之人不明者,自得知犯罪行為人或應負賠償責任之人時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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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2428

(D)促成被害人與加害人的對話

~這句話根本是屁話,受害人死亡、受重傷和被性侵,要叫他跟加害人協調?這種都是公訴罪,是要協調什麼?鐵路警察被殺,難道可以協調來平復或是修復關係?D的答案就是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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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8776
那也只能輕微的案件才能對話吧,嚴重的不砍了你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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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4978
Q:有沒有不予補償的情形?
A:有,如(1)被害人駕車逆向行駛或闖紅燈,發生車禍死亡,被害人就被害
之發生有可歸責之事由;或(2)依一般社會觀念,認為支付補償金有失
妥當,如先生殺死太太,先生或子女是遺屬而申請補償,地檢署補償審議
委員會就可以決定全部不予補償,或一部分不予補償。
12.Q:申請補償金,有沒有會被減除的情形?
A:有,如被害人有投保社會保險,或汽車強制險,獲得理賠的金額,或是已
經與加害人和解,取得損害賠償金,都要從申請的補償金中減除,如果已
經領取補償金後,發現有上開應減除之情形,也必頇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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