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48. 甲、乙、丙共有A物,各有應有部分1/3。甲、乙、丙對於A物,訂立分管契約。後來,
丙將其應有部分買賣並移轉給丁。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丁應受分管契約之拘束
(B)丁不受分管契約之拘束
(C)若A物為動產,應有部分之受讓人於受讓時知悉分管契約存在,應受拘束
(D)若A物為不動產,且該分管契約有登記,應有部分之受讓人,應受拘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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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03), B(62), C(514), D(604), E(6) #1852066
統計: A(303), B(62), C(514), D(604), E(6) #1852066
詳解 (共 4 筆)
#2993574
第826條之1(共有物讓與之責任)
不動產共有人間關於共有物使用、管理、分割或禁止分割之約定或依第八百二十條第一項規定所為之決定,於登記後,對於應有部分之受讓人或取得物權之人,具有效力。其由法院裁定所定之管理,經登記後,亦同。
動產共有人間就共有物為前項之約定、決定或法院所為之裁定,對於應有部分之受讓人或取得物權之人,以受讓或取得時知悉其情事或可得而知者為限,亦具有效力。
共有物應有部分讓與時,受讓人對讓與人就共有物因使用、管理或其他情形所生之負擔連帶負清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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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5620
請問A錯在哪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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