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55. 有關磚造、加強磚造、加強混凝土空心磚造建築物,其高度限制為
(A)高寬比不得大於 2.2(高度以簷高為準,寬度以最小寬度為準),層高不得超過 4 公尺
(B)磚造建築物,高度不得超過 9 公尺,簷高不得超過 7 公尺
(C)加強磚造建築物,高度不得超過 12 公尺,簷高不得超過 10 公尺,但不得超過三層
(D)加強混凝土空心磚造建築物之高度,其樓層不得超過三層,簷高不得超過 12 公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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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6892861
1. 題目解析 此題目涉及建築物的高度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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