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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民商与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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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 - 2012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经济与民商法(2)#1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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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1年 - 2012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经济与民商法(2)#11105 |
科目:
法律顾问◆民商与经济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1年 - 2012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经济与民商法(2)#11105
年份:
101年
科目:
法律顾问◆民商与经济法
複選題
58.甲乙丙丁四人募集设立了一个股份公司,在召开创立大会时,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A)四人在公司股款缴足并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后的30日内,主持召开了创立大会
(B)大会上有代表股份总数51%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
(C)四人在创立大会召开前10天将会议日期予以公告
(D)创立大会作出决议,经过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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