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63.甲因办厂无资金向乙借款 10万元,借期两年,并且由丙担保在甲不还钱时代甲向乙还款。两年
后,甲因经营不善无力偿还借款,乙向甲和丙索款未果,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中关于甲、丙诉讼地位的
判断哪些是正确的?
(A)乙可以同时向甲和丙主张权利,甲丙是共同被告
(B)乙可以只起诉丙,但法院应通知甲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C)乙可以只起诉甲,人民法院可以只列甲为被告
(D)乙只能起诉甲、丙二人中的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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