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688. 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被保險人有下列哪些情形者,得繼續參加勞工保 險?
(A)應徵召服兵役者
(B)在職勞工,年逾 65 歲繼續工作者
(C)派遣出國 考察、研習或提供服務者
(D)因傷病請假致留職停薪,普通傷病超過 1 年, 職業災害超過 2 年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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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9), B(51), C(57), D(13), E(0) #2477776

詳解 (共 1 筆)

#4346269
依勞工保險條例第九條規定
被保險人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繼續參加勞工保險:
一、應徵召服兵役者。
二、派遣出國考察、研習或提供服務者。
三、因傷病請假致留職停薪,普通傷病「未」超過一年,職業災害未超過二年
者。
四、在職勞工,年逾六十五歲繼續工作者。
五、因案停職或被羈押,未經法院判決確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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