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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民商事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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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 - 2013司法考试(卷三)#1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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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2年 - 2013司法考试(卷三)#10920 |
科目:
司法考试◆民商事法律制度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2年 - 2013司法考试(卷三)#10920
年份:
102年
科目:
司法考试◆民商事法律制度
複選題
72.甲、乙、丙、丁以合伙企业形式开了一家餐馆。就该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如合伙协议未约定,则甲等四人均享有对外签约权
(B)甲等四人可决定任命丙为该企业的对外签约权人
(C)不享有合伙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以企业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一律无效
(D)不享有合伙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担任企业的经营管理人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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