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73. 依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有關調解委員會運作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調解委員會應有調解委員
三分之一委員出席,始得開會
(B)調解委員會置委員三人或五人
(C)經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始得決
議,作成調解方案
(D)勞資爭議當事人對調解委員會之調解方案不同意者,為調解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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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48), B(406), C(415), D(391), E(2) #2034727
統計: A(148), B(406), C(415), D(391), E(2) #2034727
詳解 (共 3 筆)
#3687168
第 18 條
調解委員會應有調解委員過半數出席,始得開會;經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
,始得決議,作成調解方案。
調解委員會應有調解委員過半數出席,始得開會;經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
,始得決議,作成調解方案。
第 20 條
勞資爭議當事人對調解委員會之調解方案不同意者,為調解不成立。
勞資爭議當事人對調解委員會之調解方案不同意者,為調解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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