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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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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年 - 2004司法考试(卷二)#11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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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93年 - 2004司法考试(卷二)#11195 |
科目:
司法考试◆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3年 - 2004司法考试(卷二)#11195
年份:
93年
科目:
司法考试◆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
複選題
77.某区12户居民以某区规划局批准太平居委会搭建的自行车棚影响通风、采光和通行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撤销规划局的批准决定。法院经审查,认定经规划局批准搭建的车棚不影响居民的通风、采光和通行权,且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原告应推选2至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B)太平居委会为本案的第三人
(C)法院应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D)法院应判决维持某区规划局的批准决定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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