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等關聯資料 書面申請書 保存十年
電磁紀錄 保存永久
《親等關聯資料申請提供及管理辦法》第12條親等關聯資料之申請,戶政事務所應於受理後七個工作日內准駁,駁回時應敘明理由。
親等關聯資料之申請,戶政事務所應於受理後如何處理? (A)應於7個工作日內准駁..-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