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歐美初行選舉制度時,有許多人因為受到財產、種族、性別及教育程度的限制,沒有投票權。請問這些限制,違反了下列何種選舉原則?
(A) 普通  
(B) 平等  
(C) 直接  
(D) 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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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873), B(395), C(4), D(4), E(0) #262988

詳解 (共 4 筆)

#225933
普通選舉:被宣告禁止公權者以外,人人皆有投票權。
平等選舉:只要是公民就一人一票,票票等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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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929

最大差別在


原則是:普通選舉:不論宗教.黨派.性別.種族人人皆有投票權。


    如縣市長,總統副總統。


例外為:平等選舉:針對性別.種族歧視而定。


代議政治為平衡或使民意充分表達外,尚要顧及因性別,種族而訂立部分保障條件;如婦女保障名額,各級議會之原住民保障名額。所謂保障名額,即為在一人一票下,另以合法的規範讓處於少數或弱勢狀況下能有代言的人當選來代言,立委選舉即分區域及不分區外(內含婦女保障名額的設計),尚有原住民席次,意義亦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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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924

平等 的主要意涵為 一人一票   每票等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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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559
定義看完了.....
普通和平等 其實還是會搞混
往往題目出的靈活一點 就是會亂掉....
請問有哪位大大能用較白話或舉例的方式講解一下嗎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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