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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土地行政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重新規定地價時,私有土地所有權人未於公告期間內申報地價者,應如何處理?

(A)以公告地價為其申報地價

(B)照價收買

(C)以公告地價之百分之一百二十為其申報地價

(D)以公告地價之百分之八十為其申報地價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1F
廖佳甄 高一下 (2015/12/09)
平均地權條例第16條
2F
小法(資訊類普考學術研究) 大三下 (2017/04/12)

第 16 條

舉辦規定地價或重新規定地價時,土地所有權人未於公告期間申報地價者

,以公告地價百分之八十為其申報地價。土地所有權人於公告期間申報地

價者,其申報之地價超過公告地價百分之一百二十時,以公告地價百分之

一百二十為其申報地價;申報之地價未滿公告地價百分之八十時,得照價

收買或以公告地價百分之八十為其申報地價。

重新規定地價時,私有土地所有權人未於公告期間內申報地價者,應如何處理?(A)以公..-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