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我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設置原則中,下列那一項敘述不正確?
(A)以便利學生就讀為原則
(B)以大量設置為原則
(C)以不超過48 班為原則
(D)偏遠地區者,以設置分校或分班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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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3), B(8039), C(389), D(230), E(0) #111566

詳解 (共 10 筆)

#458873

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

第二條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之設置,除依本法第三條及第四條之規定外,應依下列各款辦理: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之設置,以便利學生就讀為原則。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以分別設置為原則。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之規劃,以不超過四十八班為原則。學校規模過大者,直轄市、縣(市)政府應增設學校,重劃學區。 交通不便、偏遠地區或情況特殊之地區,未設置國民小學或國民中學者,視實際需要,選擇採取下列措施:
(
)設置分校或分班
(
)依強迫入學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提供膳宿設備。
(
)提供上下學所需之交通工具或補助其交通費。
(
)其他有利學生就讀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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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712
C指的是國中、國小全校各年級加起總數不超過48班為"原則",最佳解說的很清楚!
B大量設置跟小班小校及重新規劃學區、便利學童就近就學等都有相關性(這較符合市區人口多的現象)
D偏遠地區者,以設置分校或分班為原:這是特例現象,而另外的原則
 
總之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裡的一~三是以市區或人口較多的地區的設置法則,四有特別說明:交通不便、偏遠地區或情況特殊之地區,因為學童數少,資源不足等因素,所以只好簡化行政組織,以分校及分班情形設置,減少資源的支出(例如人事資源等),所以往往分校所得到的關注比本校較少,而老師及人員要兩邊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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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3736
B 選項錯誤應該是跟 "小班小校"相違背八~~

個人淺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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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5285

B--大量設置--政府沒那麼多預算去蓋學校---所以X

D--偏遠地區,設分校分班---例如台南白河,南投山區很多都是XX分校,一個班幾個學生而已...

個人淺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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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104
A.C理解
但B.D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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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5945
以不超過48 班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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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105

請問這提出自什麼法?第幾條第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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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366
以幾班為原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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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36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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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070
請問C為什麼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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