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關於檢察官應該自行迴避的事由,以下何者錯誤?
(A)檢察官曾為被告五親等內之姻親
(B)檢察官曾為辯護人三親等內之血親
(C)檢察官曾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
(D)檢察官曾擔任調查階段的司法警察官


答案:B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bluemklp 小三下 (2014/04/17)
第 26 條 第十七條至第二十條及第二十四條關於推事迴避之規定,於檢察官及辦理 檢察事務.....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4F
snoopy75smb 研二下 (2018/11/08)

(A)檢察官曾為被告五親等內之姻親(☆;...



(內容隱藏中)
查看隱藏文字
5F
Yan Gachi 大三下 (2022/06/11)
第 17 條
法官於該管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自行迴避,不得執行職務:
一、法官為被害人者。
二、法官現為或曾為被告或被害人之配偶、八親等內之血親、五親等內之姻親或家長、家屬者。
三、法官與被告或被害人訂有婚約者。
四、法官現為或曾為被告或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者。
五、法官曾為被告之代理人、辯護人、輔佐人或曾為自訴人、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之代理人、輔佐人者。
六、法官曾為告訴人、告發人、證人或鑑定人者。
七、法官曾執行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之職務者。
八、法官曾參與前審之裁判者。
6F
萬晉宏 大四上 (2023/07/22)
(B) 檢察官曾為被告三親等內之血親

關於檢察官應該自行迴避的事由,以下何者錯誤? (A)檢察官曾為被告五親等內之姻親..-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