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網路成癮的敘述何者有誤?
(A)網路過度使用而出現上癮的行為,亦稱為網路沉迷
(B)DSM-Ⅳ-TR中提到網路成癮是一種病態性的網路使用現象
(C)會導致其日常生活受影響,並使個人身心功能造成缺損
(D)會出現強迫使用、戒斷症狀、耐受性等症狀
統計: A(76), B(575), C(58), D(88), E(0) #49799
詳解 (共 8 筆)
DSM-5中的網路遊戲成癮一共九條診斷標準,全部來自陶然教授制定的臨床診斷標準中的八條癥狀標準加一條嚴重程度標準。包括:
1.渴求癥狀(對網路使用有強烈的渴求或衝動感)
2.戒斷癥狀(易怒、焦慮和悲傷等)
3.耐受性(為達到滿足感而不斷增加使用網路的時間和投入的程度)
4.難以停止上網
5.因遊戲而減少了其他興趣
6.即使知道後果仍過度遊戲
7.向他人撒謊玩遊戲的時間和費用
8.用遊戲來迴避現實或緩解負性情緒
9.玩遊戲危害到或失去了友誼、工作、教育或就業機會
網路成癮,目前尚未被列入精神疾病診斷準則手冊(DSM-IV)。
美國精神科醫生暨臨床精神藥理學家Goldberg於1996年首先以「網路成癮症」(Internet
Addiction Disorder,IAD)此一專有名詞用來形容因為過度沉迷網路而形成類似行為性
成癮的失常行為。並且參照DSM-IV對於「病態性賭博症」的定義,認為網路成癮者可能出
現的症狀包括以下幾項:
1. 為求得滿足,上網時間顯著增加。
2. 停止或減少網路使用將導致在數天或一個月內發生下列情況:心因性肌肉運動的
不安現象、心情焦慮、對網路上所發生的事情有反覆的思念、產生與網路有關的幻想,以
及自發性或非自發性的手指打字動作。
3. 網路的使用逐漸超出原來預期的頻率與時間。
4. 曾努力想要控制或停止網路使用,卻徒勞無功。
5. 會花更多時間在與網路有關的事務上(例如:上網訂購書籍、測試新的瀏覽器、
研究網路上的廠商資料及整理下傳的檔案等)。
6. 重要的社交、工作及娛樂等活動,均深受網路使用的影響而放棄或減少。
7. 即使發現由於過度使用網路而導致在心理、生理、社交及工作上不斷出現問題
(例如:睡眠時間減少、婚姻困境、遲到及怠忽職守等),也不會停止使用網路。
網路成癮者並不一定會同時出現上述所有的症狀,但若行為中有一種或多種符 合上述症
狀,則可說該網路使用者可能具有網路成癮症的傾向。英國學者Griffiths認為,網路成
癮症的病態心理本質上與強迫性賭博最為接近。在他的研究發現,一百個網路成癮症的受
試者中,有22人表示他們在上網時可感受到如同使用古柯鹼產生的欣快感;12人表示在上
網時他們可忘卻煩惱。網路成癮症與其他成癮症最大的差異在網路成癮症並沒有生理的依
賴現象,而是完全以心理的依賴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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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記得有看到新聞說已經列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