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關於訴願管轄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不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所為..-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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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 110高普考 力拼上榜 研一上 (2020/12/04)
(若有誤,請告知)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的行政救濟,直接提起行政訴訟 鑒於過去人民不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所為之行政處分,須先經訴願程序,對於訴願決定仍不服者,始得提起行政訴訟。為維護獨立機關之專業性與公信力,參照各國獨立機關就個案自主獨立決定之立法例,總統業於107年6月13日公布增訂廣播電視法第50條之2、衛星廣播電視法第66條之1及有線廣播電視法第75條之1,不服該會依廣電三法及其他法律所為之行政處分者,直接適用行政訴訟程序,並於107年6月15日生效。 據此,對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所為之行政處分不服者,於107年6月15日後提起爭訟救濟程序者,可直接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不必提起訴願。如有尚未終結之訴願事件,... 查看完整內容 |
7F godislove825 研一下 (2021/03/26)
訴願法 第4條(訴願之管轄) 訴願之管轄如左: 一、不服鄉(鎮、市)公所之行政處分者,向縣(市)政府提起訴願。 二、不服縣(市)政府所屬各級機關之行政處分者,向縣(市)政府提起訴願。 三、不服縣(市)政府之行政處分者,向中央主管部、會、行、處、局、署提起訴願。 四、不服直轄市政府所屬各級機關之行政處分者,向直轄市政府提起訴願。 五、不服直轄市政府之行政處分者,向中央主管部、會、行、處、局、署提起訴願。 六、不服中央各部、會、行、處、局、署所屬機關之行政處分者,向各部、會、行、處、局、署提起訴願。 七、不服中央各部、會、行、處、局、署之行政處分者,向主管院提起訴願。 八、不服中央各院之行政處分者,向原院提起訴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