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非定期行為,惟給付有確定期限者,債務人自期限屆滿時起,仍未為給付,除契約另有訂..-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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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 Chu 大三下 (2012/04/08)
民法§254(非定期行為給付遲延之解除契約) 契約當事人之一方遲延給付者,他方當事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其履行,如於期限內不履行時,得解除其契約。 例如:甲花五十萬向乙買車,約定一週後交付,待期限到期,乙仍未為交付,甲(債權人)得訂相當期限催告告,乙(債務人)於期限內仍不履行時,甲得解除契約。 民法§255(定期行為給.....看完整詳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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