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民眾 118 報案東北角海域發現有波特船、快特船、保麗龍船等類浮具於海上採捕漁獲,海巡機關 針對進出(航行)海域、海岸、河口(河道出海口)、港口之波特船、快特船、保麗龍船等類浮 具認有違法之虞時,下列處置何者錯誤?
(A)有合理懷疑認有違法之虞時,得依海岸巡防法第 6 條第 1 項規定實施檢查、命出示文書資料、 停止航行、回航等
(B)船長、管領人、所有人或營運人有規避、妨礙或拒絕者,依海岸巡防法第 6 條第 2 項規定,得 以強制力實施之,但不得逾必要之程度
(C)船長、管領人、所有人或營運人有規避、妨礙或拒絕者,依海岸巡防法第 6 條第 3 項規定,處 新臺幣 3 萬元以上 15 萬元以下罰鍰
(D)該浮具捕撈漁獲行為如違反地方政府公告禁止、限制事項,海巡機關依違反漁業法第 6 條及第 44 條第 1 項第 4 至 9 款規定蒐證,函送主管機關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六之一條依據四之一條規定處罰,但要件非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