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規定,原住民因興辦宗教建築設施,申請無償使用原住民保留地時,其使 用期限不得超過幾年?
(A)5年
(B)6年
(C)8年
(D)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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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7), B(21), C(8), D(132), E(0) #1234111

詳解 (共 1 筆)

#1418577
第十四條 原住民因興辦宗教建築設施 得於主管宗教機關 核准後 擬具計畫向鄉 鎮 市 區 公所申請 經原住 民保留地土地權利審查委員會通過後 核轉直轄市或縣 市 主管機關核准 無償使用原住民保留地內依法得為建 築使用之土地 使用期間不得超過九年 期滿後得續約使 用 其使用面積不得超過零點三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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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6455833
未解鎖
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14    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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