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保險法規(含概要)
>
103年 - 103 專技普考_財產保險代理人:保險法規概要#43794
> 試題詳解
試題詳解
試卷:
103年 - 103 專技普考_財產保險代理人:保險法規概要#43794 |
科目:
保險法規(含概要)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3年 - 103 專技普考_財產保險代理人:保險法規概要#43794
年份:
103年
科目:
保險法規(含概要)
5 甲保險人與乙要保人約定,將保險標的物 20%部分,由要保人自行負擔因危險而生之損失。若乙為規避 風險,是否可以將前述未經保險部分,向其他保險人投保?
(A)保險法未規定
(B)要保人得將未經保險之部分,僅向一保險人訂立保險契約
(C)要保人得將未經保險之部分,另向他保險人訂立保險契約
(D)要保人不得將未經保險之部分,另向他保險人訂立保險契約
正確答案:
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1 筆)
Kuan Tsai
B1 · 2018/06/17
推薦的詳解#2858446
未解鎖
保險法第48條保險人得約定保險標的物之一...
(共 77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