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3年 - 113 一般警察特種考試_四等_消防警察人員: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概要(包括消防法、災害防救法、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緊急救護辦法、緊急醫療救護法)#120490
年份:113年
科目:一般警察/消防警察◆四等◆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概要
6 依消防法規定,有關災害搶救權責規範,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消防指揮人員發現工廠公共危險物品有發生火災之虞,可劃定警戒區,限制人車進入
(B)電信事業須提供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為執行災害搶救,所提出之待救者通信紀錄及其個 人資訊之調取
(C)遇有空難時,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應主責緊急應變指揮,進行搶救與緊急救護
(D)直轄市、縣(市)衛生主管機關,應依實際需要普遍設置救護隊
私人筆記 (共 1 筆)
未解鎖
消防法 第 18 條 1.電信事業應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