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內政部移民署配合政府推動「吸引全球外籍優秀人才來臺方案」政策,已執行簡化外籍人士來臺
工作相關准證之作業,並開始受理優遇證件之申辦。其中,經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非 以工作為主要入國目的」之國際重量級人士,可以核發優遇證卡,效期五年內,不限次數往返我 國,每次自入境翌日起,可在臺停留九十日,停留期間得從事履約、演講或商務技術指導等活動。 請問該證卡稱之為何?
(A)就業 PASS 卡
(B)永久居留卡(梅花卡)
(C)外僑居留證
(D)學術及商務旅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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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4), B(8), C(2), D(226), E(0) #2796318
統計: A(34), B(8), C(2), D(226), E(0) #2796318
詳解 (共 4 筆)
#5272224
外國人申請學術與商務旅行卡及實施快速查驗通關作業要點
五、本卡效期為五年,持卡人於效期內得多次入出我國,每次停留期限九十日。持卡人停留期間得從事履 約、演講或商務技術指導等學術及商務活動。
本卡效期屆滿後,不得申請延期,仍有需要者,應重新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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