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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土地行政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9 依土地登記規則之規定,於下列何種情形登記機關應以書面敘明理由及法令依據,駁回登記之申請?
(A)申請人之資格不符合者
(B)不屬受理登記機關管轄者
(C)代理人之代理權有欠缺者
(D)未依規定繳納登記規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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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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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彤 大三上 (2017/11/17)
土登57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登記機關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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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魏芳妤 國三下 (2016/08/13)
第 57 條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登記機關應以書面敘明理由及法令依據,駁回登記之申請: 一、不屬受理登記機關管轄者。 二、依法不應登記者。 三、登記之權利人、義務人或其與申請登記之法律關係有關之權利關係人間有爭執者。 四、逾期未補正或未照補正事項完全補正者。 申請人不服前項之駁回者,得依訴願法規定提起訴願。 依第一項第三款駁回者,申請人並得訴請司法機關裁判。
2F
jason811031a 高三上 (2016/11/25)

土地登記規則 第57條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登記機關應以書面敘明理由及法令依據,駁回登記之申請:

一、不屬受理登記機關管轄者。(B)

二、依法不應登記者。

三、登記之權利人、義務人或其與申請登記之法律關係有關之權利關係人間有爭執者。

四、逾期未補正或未照補正事項完全補正者。

申請人不服前項之駁回者,得依訴願法規定提起訴願。

依第一項第三款駁回者,申請人並得訴請司法機關裁判。

(A)(C)(D)為補正

9 依土地登記規則之規定,於下列何種情形登記機關應以書面敘明理由及法令依據,駁..-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