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重要軍事設施地區禁制集會遊行,其範圍依國防部公告不得逾:
(A)二百公尺
(B)三百公尺
(C)一千公尺
(D)五百公尺。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89), B(1647), C(15), D(153), E(1) #313989
統計: A(189), B(1647), C(15), D(153), E(1) #313989
詳解 (共 4 筆)
#6030364
集會遊行法 第 6 條
集會、遊行不得在左列地區及其週邊範圍舉行。但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一、總統府、行政院、司法院、考試院、各級法院及總統、副總統官邸。沒有立法院、監察院!
二、國際機場、港口。
三、重要軍事設施地區。
四、各國駐華使領館、代表機構、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館長官邸。
前項第一款、第二款地區之週邊範圍,由內政部劃定公告;第三款地區之週邊範圍,由國防部劃定公告。但均不得逾三百公尺。第四款地區之週邊範圍,由外交部劃定公告。但不得逾五十公尺。
一、總統府、行政院、司法院、考試院、各級法院及總統、副總統官邸。沒有立法院、監察院!
二、國際機場、港口。
三、重要軍事設施地區。
四、各國駐華使領館、代表機構、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館長官邸。
前項第一款、第二款地區之週邊範圍,由內政部劃定公告;第三款地區之週邊範圍,由國防部劃定公告。但均不得逾三百公尺。第四款地區之週邊範圍,由外交部劃定公告。但不得逾五十公尺。
7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