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 甲公司於98年7月1日開業,設98年度營利事業課稅所得額為6萬元..-阿摩線上測驗
1F 簡太一 大三下 (2012/01/02)
60,000÷(6/12)=120,000 120,000×25%-10,000=20,000 20,000×(6/12)=10,000 98年度修正前,所得稅法第5條第3項,前項課稅級距之金額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 次調整年度之指數上漲累計達10%以上時,按上漲程度調整之。調整金額以萬元為單 位,未達萬元者按千元數四捨五入。 綜合所得稅免稅額及課稅級距之金額,於每年度開始前,由財政部依據第1項及第3項 之規定計算後公告之。所稱消費者物價指數係指行政院主計處公布至上年度10月底為 止12個月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 營利事業所得稅起徵額、課稅級距及累進稅率如左: 一、營利事業全年課稅所得額在5萬元以下者,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二、營利事業全年課稅所得額在10萬元以下者,就其全部課稅所得額課徵15%。但其 應納稅額不得超過營利事業課稅所得額超過五萬元以上部分之半數。 三、超過10萬元以上者,就其超過額課徵25%。 ps:如題為100年免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