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文的速別是指?
(A)發文時
(B)收文時
(C)呈閱時
(D)以上皆需遵守
統計: A(1111), B(196), C(68), D(735), E(0) #270182
詳解 (共 5 筆)
發文時就要決定事情的緊急與否,直接在公文中表明"速別"
而不是收文單位自行決定要多快速處理公文.
三十一、 承辦人員於辦稿時,請參考範例(見附錄6),分別填列下列各點:
(一) 「文別」:按照公文程式條例之類別及有關規定填列。
(二) 「速別」:係指希望受文機關辦理之速別。應確實考量案件性質,填列「最速件」、「速件」或「普通件」。
(三)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填「絕對機密」、「極機密」、「機密」、「密」,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於其後以括弧註記。如非機密件,則不必填列。
引自<<http://www.cna.edu.tw/~na/chinese/cnadata/laws_file_981124.pdf>>
國軍文書處理手冊
專用名詞釋義
四九、速別:指受文單位自收到公文起至辦畢發出之全程時限,依公文之緩急分為最速件、速件、普通件3種。
五十、處理時限:按公文處理速別規定,自收文至發文(存查)的全部流程可使用時數或日數,例如行政院「文書流程管理手冊」規定「速件:3日」,其處理時限即為3日。
這什麼題目?選項A發文時,是說拿去寄信郵差送到對方的時間吧?可以把其中一個選項改成辦文時會比較好吧。處理時限:指按公文處理速別規定,自收文至發文(存查)之全部流程可使用時數或日數。
公 文 製 作 與 習 作
二、公文時效管制標準
(一)名詞釋義:
項目
名 稱
說明
1
處理時限
按公文處理速別規定,自收文至發文(存查)的全部流程可使用時數或日數,例如「速件:3日」,其處理時限即為3日。
2
限辦日期
依據各類公文之處理時限規定可使用日數,計算應辦結之實際日期。
項目
名稱
說明
3
可使用
時 間
指在每一公文處理過程中,每一處理階段所能使用的時間而言。如普通件應在6日內辦結,其中承辦、會稿(簽)、核稿、判行,以及繕校、用印、發文時,只能使用其中的一部分時間,而預留其他過程的作業時間。
4
發文使用時 間
從機關收文次日起,至發文之日止的全部文書流程中,扣除假日所使用的時間,在統計時稱為「發文使用日數」,並以「日」為單位。超過半日或不足1日者,以1日計算,而不足半日者,以半日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