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下列何事項僅能由中央立法並執行,而不可交由省縣執行之?(A)司法制度(B)教..-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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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 Pink 大二下 (2012/10/04)
中央立法並執行:外交國防與國防軍事國籍法及刑事、民事、商事之法律司法制度航空、國道、國有鐵路、航政、郵政、及電政中央財稅.....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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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張懷安 大三上 (2020/09/23)
(A)司法制度 → 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憲§107-④) (B)教育制度 → 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或交由省縣執行之(憲§108-I-④) (C)警察制度 → 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或交由省縣執行之(憲§108-I-⑰) (D)全國戶口調查及統計 → 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或交由省縣執行之(憲§108-I-⑮) 《中華民國憲法》第107條:「左列事項,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一 外交。二 國防與國防軍事。三 國籍法及刑事、民事、商事之法律。四 司法制度[選項(A)]。五 航空、國道、國有鐵路、航政、郵政及電政。六 中央財政與國稅。七 國稅與省稅、縣稅之劃分。八 國營經濟事業。九 幣制及國家銀行。十 度量衡。十一 國際貿易政策。十二 涉外之...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