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依政府採購法,下列何者有誤:
(A)部分標價有對應之底價項目可供比較,
該部分標價低於相同部分項目底價之80%者,得認定為部分標價偏低。
(B)
廠商之部分標價低於其他機關最近辦理相同採購決標價之70%者,得認定為
部分標價偏低。
(C)廠商之部分標價經評審或評選委員會認為偏低者,得
認定為部分標價偏低。
(D)廠商之部分標價低於可供參考之一般價格之70%
者,得認定為部分標價偏低。
私人筆記 (共 2 筆)
未解鎖
第 79 條 本法第五十八條所稱總標價...
未解鎖
部分標價有對應之底價項目可供比較, 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