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就我國現行憲法及憲法增修條文中,有關中央政府組織與職權的規定,若要解釋法律與命令,應透過大法官會議行使其職權。大法官會議隸屬於下列那一機關?
(A)考試院
(B)監察院
(C)司法院
(D)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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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9), B(97), C(9524), D(62), E(1) #142778

詳解 (共 1 筆)

#4091303

憲法訴訟法第1條: (本法 108.01.04  修正之名稱及全文 95 條,自公布後三年施行。)

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依本法之規定審理下列案件:

一、法規範憲法審查及裁判憲法審查案件。
二、機關爭議案件。
三、總統、副總統彈劾案件。
四、政黨違憲解散案件。
五、地方自治保障案件。
六、統一解釋法律命令案件。
其他法律規定得聲請司法院解釋者,其聲請程序應依其性質,分別適用解
釋憲法或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規定


參考資料: 憲法訴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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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2506112
未解鎖
(0820116 全文修正) 司法院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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