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 為防止極端政治勢力利用自由民主制度破壞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憲法增修條文中有所謂防衛性民主之設計。下列何者屬之?
(A)總統連選連任之限制
(B)立法委員選舉之選區劃分
(C)憲法修正案之公民複決程序
(D)違憲政黨之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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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適中

10
 【站僕】摩檸Morning:有沒有達人來解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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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姐✨(國考跨職系五榜❤ 高二下 (2024/07/01):
防衛性民主原則-參見釋字第644號大法官林子儀協同意見書)

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五項規定:「政黨之目的或其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憲政秩序者為違憲。」係修憲者引進類如德國基本法防衛性民主之理論,亦為憲法對於政黨組織與活動明文之限制。

該項修憲之目的係在維護中華民國之存在及維護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以下簡稱防衛性民主之目的),人民團體法第二條第五十三條之規定,與該目的之落實亦有關聯,故就人民團體主張特定政治理念即不予許可,其立法目的如係為落實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五項防衛性民主原則,而以維護中華民國之存在及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為其立法目的者,該目的既已為修憲者所確認,應即可認屬合憲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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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為防止極端政治勢力利用自由民主制度破壞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憲法增修條文中有所..-阿摩線上測驗